项目名称 新塘镇环城路地铁围蔽拆除及道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6] 53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新塘镇环城路地铁围蔽拆除及道路恢复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塘镇环城路地铁围蔽拆除及道路恢复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以增发改投[2016] 5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增城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1.1 项目拆除地铁围蔽范围内地面以下构造物,包括路面结构80772m3,破损绿化21307m2,临时排水沟1485m3;在原范围内按照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复建道路,道路长3.65Km,路基宽60m,复建路面面积105321m2,桥梁2座,涵洞128m,绿化52000m2,雨水管道6425m,以及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总投资约为13351万元。 2.1.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新塘镇环城路地铁围蔽拆除及道路恢复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按一级监理机构组建。 2.1.3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 月,计划完工日期2017 年 个月。监理服务期:1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 0.5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服务指南栏目。 3.5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监理企业,仍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满足的前提下,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年7月20月26日(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23108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相关资料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9,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增城大道23108。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政编码:51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82772011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1202室 邮 编:510600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20-85272361-603 传 真:020-85272043 2017年7月19日
发布人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