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县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太平路改造道路工程监理 招投标编码:JL1001G17011公告发布日期:2017-07-24 报名开始时间:2017/7/24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7/28 16:00:00 报名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45788885联系人:孙淑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萝北县县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太平路改造道路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萝北县景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公告说明:萝北县县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太平路改造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萝北县县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太平路改造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萝发改发【2016】3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萝北县景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2017年第二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改造道路全长1.722公里,红线宽度23米。具体内容为:机动车道罩面25876㎡,新建人行道12873.08㎡。新建雨水管线2516米,管径DN300毫米—DN1200毫米,项目新增路灯118基。 2.2建设地点: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工期66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需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综合 资质(总监1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报名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07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查询结果需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07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1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身份证复印件,1名监理员及身份证复印件,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需要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企相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四证合一”则不需要)、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7楼)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8945788885)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 4.2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所有成员最近连续六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正规发票原件(包含缴费申报明细表、银行回单、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4.3监理岗位人员也可依据《关于监理现场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建函[2015]103号)文件规定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国家注册建筑工程类资格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经企业培训后担任。 4.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为()。 4.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7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在,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8.其他 8.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进一步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萝北县景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迎宾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联 系 人:范兴达 电 话:18945788885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14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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