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07号 开标时间:2017-08-1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市工业路北段(鉴湖路至衢宁铁路)、团圆路(104国道至工业路)、鉴湖路(104国道至福宁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东侨工业路北段(鉴湖路至衢宁铁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审〔2017〕9号)文件、关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西陂塘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2014〕22号)文件 、关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团圆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2014〕21号)文件和关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团圆路道路工程延期建设的核准意见(东侨经发〔2015〕3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东侨开发区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德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三个合同段单位工程组成,分别是(1)宁德市工业路北段(鉴湖路至衢宁铁路)道路工程长1325米,宽36米,全线设置一座桥梁(桥长46米),总投资11085万元, 建安费暂估6500万元;(2)团圆路(104国道至工业路)道路工程长约700米,宽30米,全线设置一座小桥(桥长8米),总投资约4663万元, 建安费暂估2200万元;(3)鉴湖路(104国道至福宁北路)道路工程长约1975米,宽36米,全线设置一座桥梁(桥长60米)一座涵洞(长45米),分为两段施工,第一标段(桩号XK0+000-XK1+420),第二标段(桩号XK1+420-XK2+006),总投资约19867万元, 建安费暂估14000万元;(注:以上三个合同段单位工程建安费暂估,最终以财政审定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工业路北段(鉴湖路至衢宁铁路)、团圆路(104国道至工业路)、鉴湖路(104国道至福宁北路)道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 2.4. 监理期限:包括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缺陷责任期完毕(本工程由三个合同段单位工程组成,每个合同段单位工程监理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发函通知为准,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应到场);其中: (1)宁德市工业路北段(鉴湖路至衢宁铁路)道路工程,监理工期 14个 月(不含预压期和缺陷责任期); (2)团圆路(104国道至工业路)道路工程,监理工期 14 个月(不含预压期和缺陷责任期); (3)鉴湖路(104国道至福宁北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桩号XK0+000-XK1+420),监理工期 9 个月(不含预压期);第二标段(桩号XK1+420-XK2+006)监理工期14个月(不含预压期和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7.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 20 %计取。 本工程(1)工业路北段(鉴湖路至衢宁铁路):建安费暂定为 6500 万元,监理服务费为 120.72 万元;(2)团圆路(104国道至工业路):建安费暂定为 2200 万元,监理服务费为 47.12 万元;(3)鉴湖路(104国道至福宁北路):建安费暂定为 14000 万元,监理服务费为 230.82 万元。 以上监理服务费即为监理发包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及其他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等相关费用。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提供的财审部门的报告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监理综合资质 或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企业 甲 级资质及以上,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职称要求为 工程师及以上 。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9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ndztb.com.cn)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登入宁德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有关招标资料,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资料。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7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07号”,否则视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0168243300000539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⑤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 17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edo固化文件格式)的递交。 7.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2. 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签到凭证”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根据“投标人签到凭证”上的二维码或序列号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2.3. 投标人应携带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说明:使用数字证书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如若投标时使用的是企业数字证书,解密时亦需企业数字证书;若携带的是法人数字证书,则无法完成解密。投标人需携带最后一次投递固化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到场核验登记(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不予在一体机上解密。受委托的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为同一人。本项目要求配备2名总监理工程师,均需按上述要求到场核验身份。 7.4逾期送达的或未按7.3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下同)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ndztb.com.cn)上发布。 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 电话: 0593-2933528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仕林东湖3#1302室 电话:0593-2895000 联系人:小林。
监督部门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3-2990133。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10. 友情提示 10.1. 关于CA证书办理、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到宁德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了解查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2-5399916、0592-5399922、0592-6300628。 10.2. 企业注册→(进入交易平台后台)接受邀请→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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