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招 标 人:湖州南浔城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蓝绿空间整治工程-金象湾小区沿河景观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内容:包括硬质铺装、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给排水等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建设地点:南浔金象湾小区东侧和南侧沿河区域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投资估价:约23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监理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浙江省外监理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证及岗位证复印件; (3)浙江省外企业及拟投入项目总监需提供进浙备案资料复印件【若项目总监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监理)(原件1份);(详见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原件1份);(详见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释: (1)以上1、2、3、4、5、6项内容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接收。 (2)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总监;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总监;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总监。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由各投标人自行查询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三、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符合发包公告条件的全部入围。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 系 人:莫雪媛联系电话:0572-3705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