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西市安定区西河路道路工程已由 定西市安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项目办【2017】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西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西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定西市安定区西河路道路工程,道路长767.8米,宽24米,铺设面积18400平方米,概算投资:2050万元;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西环路至气象新村;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工期12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应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4、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监理标段: 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五)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六)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网站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六、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9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9日(不得少于5*24小时)。 (三)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四)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通过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信息确认,于开标前半小时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统一到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0层第四开标厅)。 (二)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和《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登记表(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登记表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施工5000元,监理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号:101932000287070 行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采购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采购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采购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投标段保证金编号和名称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并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6、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编号规则为,施工:072504001;监理:072504002。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西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招标 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艳艳 联 系 人:王凌峰 电 话:18609323199 电 话:15293214939 十、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932-821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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