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片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新区片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DYQCG2017-151# 东区建招公字【2017】04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片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新区片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7]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PPP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ppp融资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片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新区片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区新区片区内 工程规模:新区片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包括:宁阳路(庐山路-天目山路,施工长度1335m),曲阜路(庐山路-香山路,施工长度2.1km)、天目山路(北一路-黄河路,施工长度1800m)、香山路(北一路-黄河路,施工长度1670m)、新泰路(庐山路-天目山路,施工长度1835m)、中山路(新泰路-北一路,施工长度635m)、核心区部分(施工面积92330㎡)、新区水系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面积70431㎡);施工内容主要有新区道路绿化及林荫路提升工程,新区核心区绿化及铺装改造提升工程,新区水系改造提升工程。 监理招标控制价:1345000.00元。 计划工期:约365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施工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投标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拟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人数不少于2人;拟派项目监理员需取得相关专业的监理员执业资格,监理员数量不少于5人。 3.3拟派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监理经验丰富,招标人将通过在后期组织法人及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约谈活动中验证监理部所有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项目监理部总监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报名后拟派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不得更换。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在2016年7月份(含)以来不少于12个月依法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4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驻的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并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报名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2号楼 邮 编:2570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46-8260861 政府采购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社106室 邮 编:257000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546-8017166 阳光正大东营公司服务质量监管客服专线:13356612277 电子邮件:sdygzddy@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公证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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