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0665项目名称泉润公园环湖路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0665001002;标段名称泉润公园环湖路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7月2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8月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泉润公园环湖路一期工程项目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7]101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3.2工程规模:建设道路约长3.45公里。配套建设桥梁、排水、绿化、照明等辅助设施。总投资约1亿元。监理估算合同价约160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7月 3.5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6质量要求: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7名,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至少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并取得省级或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监理员不少于4名,配备的其他监理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注:国监证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监证以所学专业为准。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5.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6998350;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监理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监理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7 月 28日至 2017年 8 月2日 。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8月 18日9:3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8月8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8月 18 日 9 时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 43分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分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城建大厦 联系人:侍科长 电话:0516-85839277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号楼9层 联系人:陈 峰 电话: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