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经十五路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新都市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5】154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规模工期计划投资/万元 G2017JL109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经十五路道路工程监理经十五路全长811.092米,修建面积18369㎡。雨水管线1284.7米,管径D800、D1000,污水管线1283米,管径D500、D600,给水管线1318.9米,管径DN300,硬化总长811.092,面积7236㎡及预埋管线工程。(上述所有道路均为城市次干路)365 日历天23.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1806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涛联 系 人:王超 电 话: 电 话: 0472-6888016 传 真: 传 真:0472-686631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zyzb6666@163.com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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