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郑东新区莲湖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67388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郑东新区莲湖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莲湖工程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6〕246号),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莲湖园林绿化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莲湖工程项目位于郑东新区七里河、明理路、白佛路、博学路之间,于七里河与东风渠交叉口与七里河相交,绿化面积约30万平方米,本次为该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2.4 招标范围:郑东新区莲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要求
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取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2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承接完成过单个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不低于1亿元且绿化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标明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有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鉴定书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原件。
3.3.2 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
2012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作为项目总监主持完成过单个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不低于1亿元且绿化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标明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有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鉴定书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鉴定书均需载有项目总监姓名。
3.3.3 其他说明
若以上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未载明绿化面积的,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认定。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
3.4.2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存在有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4.4 报名单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
3.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下午17: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2 现场报名查验
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单位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院内)进行现场查验。
没有进行现场查验的,网上报名无效。
4.3 现场报名时查验以下材料【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当场退还)】: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材料;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9)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1、上述(1)~(9)项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3、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社保证明至少需显示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连续缴费记录,应为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5、网上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社保证明,必须同时提供证明其与加盖出具部门印章的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和验证方式,则其下载打印页(彩色)即视同为原件;
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或资格预审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如有)后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等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报名期限: 2017-8-22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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