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人和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6]10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人和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7月
人和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6】10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人和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人和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侯工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郑工 联系电话: 020-3760728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工程概算:建安费用1892万元。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 48.93万元。 3、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规划一路(规划四路~人和聚贤街)为城市次干路,规划宽度40米,长度142米,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按半幅新建。规划二路(规划三路~方华公路)为城市支路,规划宽度20米,长度226米,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按全幅新建。规划四路(规划一路~方华公路)为城市支路,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长度45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按半幅新建。规划四路与方华公路交叉口拟建一座1X10m跨渠小桥,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城-B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含交通疏解)、排水、绿化、照明、环保设施、电力管沟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4、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发包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从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 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0-836302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7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人和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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