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友谊河海盛路节点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6号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项目名称:河口区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友谊河海盛路节点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7-216号 二、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7]4号文批准建设。拆除沿街商品房及东侧平房6705平方米,开挖水面11225平方米,改造驳岸600米,新增绿化23084平方米,桥梁一座。施工计划投资约142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23万元。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两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第一标段:项目位于海盛路以西,友谊河北侧绿化、人行道铺设、衬砌、景观小品、绿化给水、绿化排碱、污水管线及海盛路西侧的人行道、河兴路人行道(海盛路以西段)改造等。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520万元 2、第二标段:海盛路以东,友谊河两侧绿化、人行道铺设、衬砌、景观小品、绿化给水、绿化排碱、污水管线、桥及海盛路东侧的人行道、河兴路人行道(海盛路以东段)造等。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900万元 注:标段划分详见施工图纸。 投标人施工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监理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到位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所报项目部人员不得少于4人。 3、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施工投标人所报建造师不得在在建工程中任职。 8、监理投标人所报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在建工程中任职。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8月4日至8月10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7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河滨小区6号楼2单元501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报名工程施工标段的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 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相关专业)及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5)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开具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 (6)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人的社保证明材料(7)网上报名凭证】。 报名监理标段的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 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社保证明材料;(3)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人的社保证明材料;(5)网上报名凭证】。 备注: 1.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已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社保证明材料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 社保证明材料须为2017年1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工本费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96655 15318375020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0546-365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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