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灌口城隍庙古建筑群修缮工程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都江堰市灌口城隍庙古建筑群修缮工程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都发改审批【2016】 2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都发改审批【2016】 2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1008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江堰市玉垒山景区 2.2项目规模:对城隍庙古建筑群进行修缮,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修缮的建筑面积共约1165平方米。其中灵官楼进行落架维修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十殿揭顶维修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魁星殿局部落架维修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马王殿揭顶维修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城隍大殿揭顶维修建筑面积约530平方米;耳房揭顶维修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娘娘殿揭顶维修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 2.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中级及以上职称;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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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5日 09时 00 分至2017年 8 月 9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凭投标人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8 月 29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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