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咨莆业〔2017〕22号 开标时间:2017-08-3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莆田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莆业〔2017〕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渝高速公路荔城段黄石镇东洋安置区工程施工监理已经荔发改【2014】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2724万;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4) 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且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随时到位。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2、须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名录库中的企业;福建省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照(闽人防办【2015】64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入闽从业备案登记工作。 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完工的项目要及时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http://www.fjgczl.com网上撤消,如因投标人未在开标前办理认定手续而被投诉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自2017年 8 月 7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0.8万元。投标人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6号文件以及莆招投标办【2014】7号文的规定预缴不低于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视同本项目己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19项。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提交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签字同意(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2) 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院内,邮编: / ; 电话:13950703905,传真: / ;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邮编: 351100; 电话:0594-2858811 传真: / ; 联系人: 郑小姐 。 监督部门: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