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师范学院—香坊南北路17(香东街—公滨路)道路工程、幼儿师范学院—香东街(香坊东西街8)道路工程、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 招投标编码:JL0100G17112公告发布日期:2017-08-07 报名开始时间:2017/8/7 0: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08-11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367162联系人:朱浩宇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幼儿师范学院—香坊南北路17(香东街—公滨路)道路工程、幼儿师范学院—香东街(香坊东西街8)道路工程、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招标范围: 公告说明:招标公告 2017年8月7日 项目编号:JL0100G17112(GLTC-177BA311E2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幼儿师范学院—香坊南北路17(香东街—公滨路)道路工程、幼儿师范学院—香东街(香坊东西街8)道路工程、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幼儿师范学院—香坊南北路17(香东街—公滨路)道路工程、幼儿师范学院—香东街(香坊东西街8)道路工程、香坊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投资估算 幼儿师范学院—香坊南北路17(香东街—公滨路):约486万元人民币 幼儿师范学院—香东街(香坊东西街8):约1003万元人民币 香坊规划路:约1936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幼儿师范学院—香坊南北路17(香东街—公滨路)道路长157米,幼儿师范学院—香东街(香坊东西街8)道路长537.033米,香坊规划路道路长900米。 2.5计划工期 幼儿师范学院—香坊南北路17(香东街—公滨路):2017年9月10日至2018年8月30日,工期354日历天; 幼儿师范学院—香东街(香坊东西街8):2017年9月10日至2018年8月30日,工期354日历天; 香坊规划路: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工期273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入黑监理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潜在投标人在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总监理工程师: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证书号等,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原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下载)(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登记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7)《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中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则无需提供);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 (12)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获取招标文件阶段和评标阶段,招标人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路阳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田万越 康继鹏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102 8101 传真:0451-82367163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其它 预计合同额(万元):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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