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环城东路(太白东路至纬四路)新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环城东路(太白东路至纬四路)新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监理(项目编号:AY-2017-DL064)已由榆政发【2017】26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榆中县环城东路(太白东路至纬四路)新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监理 二、授权主体:榆中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采购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公司:榆中综合管廊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榆中县环城东路(太白东路至纬四路)新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监理 (3)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引进社会资本方、银行贷款及自筹 (5)建设规模:榆中县环城东路(太白东路至纬四路)新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南起规划纬十一路(太白东路),北至规划纬四路,全长1.86km,路幅宽度40m。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8)工期:7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投标人须有2014年07月01日以后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2013 年-2015 年度或2014-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04月--2017年06月职工社保证明,包含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根据建管[2014]440号文件,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2人, 其中总监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4人(其中需配备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 ,监理员至少7 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前述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07月01日至今)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单位介绍信。 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七、本项目预算金额:254万元 八、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九、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 00-17:00)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六楼报名室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14 时30分 (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六楼(兴隆路229号) 十、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免费发放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采购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 联系人:周锐 电话:0931-523577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联创广场B座806室 联系人:何茹波 赵金彪 联系电话:13893118558 18919015293 0931-8261175
2017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