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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70945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双峰县复兴东路、梓园路改造工程监理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双峰县复兴东路、梓园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双峰县复兴东路、梓园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行审[2017]62号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招标人为 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已报双峰县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双峰县复兴东路、梓园路改造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双峰县永丰镇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规模:复兴东路从新桥至双荷路(K0+000-K0+840),总长0.84KM,包括机动车道拓宽至规划16m宽度,并对路段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再在上加铺10cm厚沥青砼面层,两边人行道铺3cm厚花岗岩板,并完善给排水、路灯、弱电等地下管线。项目总造价约 1722万元。梓园路工程范围从书院路至泽南路,包括22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5466m2,人行道板铺设6460m2,各类排水管线安装1250米,修建各类排水检查井47座,安装路灯管线6970米。工程造价约368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7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8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9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保修期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或在双峰县行政区域内最多另有两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还需要提供:1、经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证明2、委派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同时应符合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并不得有在监项目;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投标时按此配备,具体实施项目时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到位);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5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6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7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8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2017年 2 月-2017年 7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08月 1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 整。 5.2交纳时间:2017年 8 月 11 日至2017年8 月 30 日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8 月 11 日~2017年 8 月 17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等)。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8 月31 日 9 时00分,地点为: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双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6821479。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谭先生联系电话:17773827733 代理机构: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魏先生联系电话:13973883008  

报名期限: 2017-8-11201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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