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一环西段道路及附属工程、海洋广场、南一环区域城市停车场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汉中市南一环西段道路及附属工程、海洋广场、南一环区域城市停车场项目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汉发改投资【2013】4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中市南一环西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 2.3、标段划分:共设四个标段,施工标段三个,监理标段一个。 施工Ⅰ标段内容:汉中市南一环西段道路及附属工程,包含南一环西段道路建设、管线埋设、相关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投资额约2990万元; 施工Ⅱ标段内容:海洋广场占地11095㎡,包含广场建设及广场照明、绿化、铺装等配套设施,其中铺装面积约5200㎡,投资额约1300万元; 施工Ⅲ标段内容:南一环区域城市停车场,位于南一环西段,建筑面积10672㎡,计划停车位657个,建设包含停车场建设及配套设施,投资额约3500万元; 监理标段:汉中市南一环西段道路及附属工程、海洋广场、南一环区域城市停车场项目施工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标段企业: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 3.2施工Ⅱ标段企业: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 3.3、施工Ⅲ标段企业: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 3.4、监理企业:凡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企业与拟派总监均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 3.4、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施工企业的同一个项目经理不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7年08月14日00:00时至2017年8月19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5.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4、项目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监)工程证明原件)证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5、项目投标申请人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098201766 联系电话:1899120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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