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宝塔河、龙游河二期河道生态岸线景观工程监理项目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宝塔河、龙游河二期河道生态岸线景观工程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城街道,宝塔河、龙游河; 2.2 工程规模:一标段:宝塔河(万寿路-李渔路)生态景观河道整治:河道长1350米,包括现场建筑垃圾拆除清理约56051m3,河道开挖110990m3,沿河景观造型堆土约28735m3,杉木圆木桩护岸(单桩长3m,直径200mm),局部浆砌块石挡墙,新建滨水平台,绿化土建部分:游路、厕所、硬质小品等,造价约2960万元;二标段:龙游河(皋南路-宁海路)、宝塔河(观凤路-万寿路)生态景观河道整治:河道长1150米,包括现场建筑垃圾拆除及老河回填物清理约110244m3,河道开挖110635m3,沿河景观造型堆土约26000m3,杉木圆木桩护岸(单桩长3m,直径200mm),局部浆砌块石挡墙,新建滨水平台,绿化土建部分:游路、厕所、硬质小品等,造价约2960万元。上述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3 监理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责任缺陷缺陷期为两年。)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15万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2个标段 。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60周岁(含)以内,且2012年1月1日以来,在该投标企业作为项目总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获得的,单份中标通知书金额15万元(监理费用)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监业绩。(含流标项目。时间、项目类别、项目总监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常驻监理班子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必须常驻工地。常驻人员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项目总监及监理班子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 3.10 其它要求: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至多两项,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若有在监工程而未在投标时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废除中标资格并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含监理大纲的价格单因素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 9 月4日。 5.2获取方式: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9 月 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区7、9号窗口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 编: 邮 编: 2265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晓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