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PK170460项目名称浦口区桥林街道杜英路(浦乌公路-金穗北路)、梨园路(浦乌公路-枕河路)、青柳路(浦乌公路-金穗北路)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BPK170460-02FG(S)标段名称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8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9月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重新招标) 标段编号: BPK170460-02FG(S) 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桥林街道杜英路(浦乌公路-金穗北路)、梨园路(浦乌公路-枕河路)、青柳路(浦乌公路-金穗北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7]118号、浦发改投资字[2017]119号、浦发改投资字[2017]1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66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监理 2、工程地点:浦口区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及规模:杜英路总长约430米、梨园路总长约430米、青柳路总长约310米。城市支路,最大排水管道管径d1000,绿化工程造价约200万元。 5、监理合同估算价:73.8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660.00万元)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杜英路(浦乌公路-金穗北路)、梨园路(浦乌公路-枕河路)、青柳路(浦乌公路-金穗北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7、监理服务期:45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监理投标报价(满分64分) 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80万元,监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监理人员(满分24分) 1、监理机构人员(总监)评分标准(4分) (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4分,省监理工程师并且所学专业为市政类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满分4分) 2、监理人员要求(20分) (1)道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人,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得2分/人。(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毕业证书;)(满分6分) (2)给排水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得2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毕业证书;)(满分3分) (3)园林绿化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得2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毕业证书;)(满分3分) (4)测量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得2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毕业证书;)(满分3分) (5)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造价员证书的得1分。(以注册造价师证书或造价员证书为准)(满分2分) (6)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得1分。(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为准)(满分1分) (7)资料员1名,具有资料员证书得1分。(以资料员证书为准)(满分1分) (8)市政见证取样员1名,具有市政见证取样员的得1分。(以市政见证取样员证书为准)(满分1分) (三)企业业绩(满分4分) 2012年9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3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按照招标文件文件第三章2.2.4的约定,将业绩证明材料录入“e路阳光”系统中的信用平台,其中: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满分4分) (四)监理仪器及设备(满分8分) 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游标卡尺、卷尺、电脑、打印机的得8分,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以书面承诺书为准)(满分8分) 注: 1、总监与监理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岗位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七、其他: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最低配备3名监理工程师(含总监理工程师)。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最低配备3名监理员。 4、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如有在监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监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5、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7、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本工程计费额为4660万元,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73.80万元。 8、投标人必须将①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投标人为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9、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10、本项目为苏建招【2016】260号文试点项目,执行改革试点措施第(八)条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该项目试点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8月29日10时48分到 2017年9月5日10时48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西水湾路1号(西水湾家园)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1010室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6552116 招标人联系人:曹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6856751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6558209转805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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