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西北防护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克拉玛依西北防护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克区发改发[2017]1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该工程地点在克拉玛依城市最北端,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西的防护林带内。总建设规模264公顷,在防护林带内建设一条5公里长沥青自行车道及塑胶跑道,并沿自行车道设置4个景观休闲广场及配套绿化景观。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西北防护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内容(质量责任和义务)的全过程监理。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进场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5、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人员。疆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 5.5疆外投标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在备案册中具备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人。 6、投标人报名时提交资料: 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建设网》 和《克拉玛依日报》发布。 8、报名时间:2017年08 月30日至2017年09月03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报名地点:克拉玛依市星云路73-2-1号(颐和花园门面房) 10、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之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与报名地点一致。 11、其他事宜: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区市政公用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福国 联 系 人:胡琼 联系电话:13689966326 联系电话: 0990-6231248 1331990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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