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宁海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槐路河水产城支流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81749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宁海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槐路河水产城支流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交易登记号:17GC050202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槐路河水产城支流段整治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7〕29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宁海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槐路河水产城支流段整治工程,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河道建筑物级别为3级,外海侧堤防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工程总投资约为8053.69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的监理招标内容为工程的施工期和保修期的监理,招标范围内的建安投资约为3770万元。
监理总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资格条件:
(1)监理单位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个施工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河道或海塘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持有水利部总监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①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且总监理工程师为该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②如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总监理工程师和参与本工程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一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③如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标,但已更换的,投标人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处理)。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个施工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河道或海塘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4)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登记。
(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相关信息。
(6)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8)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
(9)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9月8日8时 00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电  话: 0574-65160922
  邮  编:  315600  
联系人:张浩      

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2室  
  传  真:0571-86820712    15258203004  
  邮  编:310000        
联系人:屈工、周工    
初设报告.zip
宁海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槐路河水产城支流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发布).doc

报名期限: 2017-9-8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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