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2017-BYZC-013 1、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路、广中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已经宝应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和上级主管部门拨款。现就本工程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广洋湖镇。 (2)工程概况: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路、广中路道路改造工程为位于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路改造起点位于兴洋桥,向东经广中路,全长538.214米,红线宽度18米,中间车行道13米,人行道2*2.5米。广中路改造,起点位于向阳路,向北经兴洋路、式丹路,全长766.168米,红线宽度18米,中间车行道13米,人行道2*2.5米。主要实施老路拆除、新路建设及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土石方、路基面、管线工程等。设计时速30Km/h.工程造价约1458万。 (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计划施工日期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 (4)本标段合同估价:人民币约28万元。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主要实施老路拆除、新路建设及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土石方、路基面、管线工程等施工监理,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工程缺陷修复等监理。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质量业绩、信誉要求: 企业近5年(2012年6月1日以来交工并经验收合格)承担过2个及以上各施工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验收证明原件),且信誉良好且近两年所监理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项目总监资质要求: 项目总监:具有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交通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当日未年满60周岁,近5年(2012年6月1日以来交工并经验收合格)完成过1个及以上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并担任该项目总监。(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验收证明原件) (4)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原件附在投标书中。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单位经办人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部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总监资质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总监缴纳的2017年03月-2017年08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7年02月-2017年07月六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⑦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⑧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资格审查办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招标代理3室) 。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8、现场考察信息: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各报名单位持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路、广中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介绍信到宝应县广洋湖镇现场考察。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21日 9: 0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9月21 日9: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安宜镇船闸村新建组1号 (捷达铝业西三楼开标室)。 10、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 9月21日9 :30时; 开标地点:宝应县安宜镇船闸村新建组1号 (捷达铝业西三楼开标室)。 11、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形式。(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20日12时00分之前(到账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2)若采用银行汇票,需在开标现场递交,汇票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出,并确保汇票的有效性。(3)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均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出) 指定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宝应桃园支行 账 号: 1108070909000012201 备注栏需注明: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路、广中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咨询电话: 0514-88208898 为确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投标担保能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续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差风险(建议提前两天汇款),并及时与招标人核实,否则,由该风险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申请人在通过报名时一并购买招标文件。 13、付款方式:本工程开工做至灰土层并分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10%,工程交工经验收合格于2018年春节前付合同价款的40%,2019年春节前付合同价款的30%,2020年春节前无息结清余款。 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0分。 15、本项目招投标程序由宝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程监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广洋湖镇 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招标代理3室 联系人:蒯义邦、姜文亮 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 13773331785 电话:0514-88208898 18762317185 13605254808 传真: 0514-80820606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09 月 11 日至2017年 09 月 15 日 2017年09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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