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66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结余资金)监理工程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912027 泸州-江阳区 2017年09月12日发布 2017年09月15日15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江发改投【2017】10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江发改备[2017]11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66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结余资金)监理工程 建设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文罗村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工程的质保期满后30日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排灌站1座,输变电线路配套1公里,衬砌渠道2.14公里,埋设管道1.53公里,新建蓄水池1口,整治山坪塘16座、囤水田10口,土壤改良549亩,新建田间道路干道7.18公里,新建田间道路支路7.03公里,农机下田通道0.48公里。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和自筹;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66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结余资金)监理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的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企业近3年(2014-2016年)已完成1个类似土地整理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派驻现场的人员需具备参加过1个及以上类似土地整理项目监理的业绩;③项目总监应具有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⑤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及保证金; ⑥投标企业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9月1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9月15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江阳支行 账 号:5100163630805150630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监理1E.固定价/12.000.6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9月15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阳区凤凰路10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江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六号(江阳区党政大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23697 传 真:08303123697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9月12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