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景建招C[2017]060号 1、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桥系(千熙桥)及菖蒲湾路网工程EPC项目监理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项目受理通知书【2017】36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2、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3、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该项目包含外舍桥系(千熙桥)、菖蒲湾路网工程两部分,其中外舍桥系(千熙桥)投资约8000万元,菖蒲湾路网工程投资约4500万元,投资总额约1.25亿。 1)外舍桥系(千熙桥):该项目位于景宁外舍新区,北侧为52省道和千俟崖主题公园,南侧为江滨景观带和凤凰古镇,并与三月三路连接。桥梁总长230m,宽32m。 2)菖蒲湾路网工程:该项目位于菖蒲湾地块。 ①主路一:设计道路全长约2482米,道路宽度为6米; ②主路二:设计道路全长约1137米,道路宽度为6米; ③主路三:设计道路全长约1194米,道路宽度为6米。 4、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为: (1)外舍桥系(千熙桥):桥梁主体结构、长廊主体结构、仿古亭、廊桥及过桥市政管线等工程。 (2)菖蒲湾路网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路基路面、道路桥涵、护栏、挡墙护坡等交通设施及路灯照明工程。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投标人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提供虚假证件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要求必须办理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总则第二条第6款。 6、招标文件将于 2017 年 09 月 15 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下同)上发布并供下载,工本费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收取,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 联系人:蓝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17705788319、18767800360。 7、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县招标投标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景宁县建设路3号 联系地址:丽水市万丰小区13号楼二单元303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人:蓝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8-5626072 联系电话:17705788319、18767800360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 年 0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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