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县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公告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 PY2017GC129-1 2.2 项目建设地点: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 2.3 招标范围 :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道路绿化施工、附属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 :工程开工前至工程保修期满。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项目总投资:约 3000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需具备市政或园林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 3.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检察院、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园林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凡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须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窗口(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达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窗口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2016年07月-2017年06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明细到个人,由当地人社部门出具,并加盖人社主管部门红色公章,原件留存。)(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监理本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6年7月-2017年06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明细到个人,由当地人社部门出具,并加盖人社主管部门红色公章,原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本工程需总监1名:总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现场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市政、园林绿化专业),监理员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均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蒙阳路(高速出口至327国道)、老240省道(同台立交桥至仲村路口)道路绿化工程监理”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报名截止后,招标方会同代理机构将对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社保基金缴纳证明进行属地原始查询,查询后再向潜在投标人发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 代理公司与建设单位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在开标之前进行复审,如发现投标人递交虚假资料,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后果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采购与招标网、平邑县综合门户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平邑县滨河西路中段 地 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尹主任 联 系 人: 张工 电话: 15753912030 电 话:15192826678 ;15953905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