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竹溪县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由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以十交建[201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竹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精准扶贫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竹溪县境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风险路段进行完善,道路总长1319.7公里。工程内容为:波形梁钢护栏安装、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及示警墩、警示标志标牌等公路安全设施等。 2.2、本项目施工分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施工区域路线长度主要工程内容备注 一标段县城周边片区,包含中峰镇、龙坝镇、水坪镇、蒋家堰镇、城关镇、县河镇、标湖林场、龙王垭茶场和林场七沙线;461.26公里标志标牌、波形梁护栏、防撞墙及示警桩、错车道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二标段中部片区,包含兵营镇、天宝乡、八卦山林场、鄂坪乡、汇湾镇和岱王沟林场;583.03公里标志标牌、波形梁护栏、防撞墙及示警桩、错车道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三标段南部片区,包含十八里长峡、向坝乡、源茂林场、桃源乡、丰溪镇和泉溪镇。 275.4公里标志标牌、波形梁护栏、防撞墙及示警桩、错车道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四标段竹溪县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监理监理
注:表中桩号、主要工作内容等相关数据仅供投标阶段参考,实际数据按施工图纸规定执行。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资金来源:精准扶贫资金。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6)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以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至少有累计200公里及以上的交安工程施工业绩。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8)信誉要求: a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人员死亡〕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 b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 c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任一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 d投标企业没有被中国境内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为准)。 3.2监理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最多承担两个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标段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施工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参加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成册的将拒绝报名。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635729073 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9-2726921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东路68号 竹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