鲈乡北路、龙桥路、九龙路等绿化景观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02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鲈乡北路、龙桥路、九龙路等绿化景观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经发投【2017】35、36、37、39、40、41、4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绿化总面积约12.66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绿化景观等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17年11月 15日至2020年5月12日,共91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价2990万元,监理费约55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3.8 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 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6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 级);
(2)拒绝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2017年9月13日发的相关处罚决定中被暂停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吴住建规[2012]2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7 年10月11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0月3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云梨路 地 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范文珍 联 系 人:张建芳
电 话:63960706 电 话:634055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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