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汕头市城区景观照明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汕市发改投预[2017]12号、汕市发改招函[2017]28号 批复单位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头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汕头市城区景观照明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2017.09.30) 公告编号汕建交(2017)124工程编号440500201709300101 工程名称汕头市城区景观照明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立项批文文号汕市发改投预[2017]12号、汕市发改招函[2017]28号 招标人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宋工联系电话0754-88525638、86863309 工程地点时代广场周边建筑群以及景观(包括星河大厦、苏宁广场、喜来登酒店、汕头图书馆、林百欣会展中心、百脑汇大楼、海逸汇景豪庭、银都翠苑、金源大厦、汕头住建大楼、中环大厦、碧霞庄南区住宅楼西侧、时代广场等13个节点),城市出入口(含大学路汕头揭阳交界处、潮汕路月浦高速出入口、中山东路汕汾高速出入口、海河路汕昆高速出入口、礐石大桥南侧绿地景观带等5处节点)。 建设规模对时代广场周边的星河大厦、苏宁广场、汕头图书馆、林百欣会展中心、喜来登酒店、百脑汇大楼、海逸汇景豪庭、银都翠苑、金源大厦、汕头住建大楼、中环大楼、环碧庄南区住宅楼、时代广场景观小品及中山东路汕汾高速出入口、潮汕路月浦高速出入口、大学路汕头揭阳交界处、海河路汕昆高速出入口及礐石大桥南侧绿地进行城市景观照明的改造提升,通过安装513320套像素灯、5975米洗墙灯、850米投光灯等LED灯具采用智能控制技术以达到建筑照明、功能照明、氛围照明。建设工程费用为8805.00万元,监理费为196.00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范围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投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担任项目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汕头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交易场所市交易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4-88561516 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8275115 监察部门汕头市监察局联系电话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2017.9.30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