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师181团生态植物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十师发改委以十师(农业)备【2017】1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师181团生态植物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2 建设地点:一八一团克木齐; 2.3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202670m2,绿化灌溉配套及附属设施; 2.4 工程投资额:详见招标文件; 2.5 监理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监理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疆外投标单位须提供进疆备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5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 联系人:肖新东 联系电话:1377938156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 址:北屯市新区昆仑街799号上海商业街2幢2-242号 联系人:邱文迪 联系电话:13609971958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