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合理低价法) 湿地公园景观维修改造工程、湿地公园亮化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 XQWXGC20171012-05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湿地公园景观维修改造工程、湿地公园亮化工程监理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以 锡新经发[2017]171号、锡新经发[2017]116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 合理低价法 实施。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安街道 。 2.2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改造工程、亮化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本项目建安费约1100万元。 。 2.3 计划工期: 1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10-25 ,计划竣工日期: 2018-03-03 )。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
4、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0-13 11:00 至 2017-10-18 16:00 登陆无锡新区微型工程招投标网站(www.wndjs.gov.cn)报名。 4.2 开标时间: 2017-10-20 13:30 4.3 开标地址: 无锡市新区新安街道中心街68号三楼城管办会议室
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系数 5.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240,000.00 元。 5.2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6 %、 97 %、 98 %(K值取值范围在95%-98%之间,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5.3 投标人的评标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低于该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
6.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无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无锡市新区新安街道中心街68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沈全发 电 话: 05108538336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