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7G-124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LTZB2017G-124的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项目监理(二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工程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英俊镇 2.4 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5本标段投资额:351.75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施工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详见吉建招【2016】13号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81号亚泰龙达酒店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莲花山大路1377号 联系人:张曦元 电 话:0431-84433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陶然公馆19楼 联系人:佟女士 电 话 :0431-89196222 18514374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