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扶风县林业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扶风县周原大道绿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扶风县周原大道绿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7-418
三、采购人名称:扶风县林业局
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南一路
联系方式:0917-52114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2层21201室(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电话:029-82309136或8230913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392582.7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3、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声明;
6-5、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磋商担保函;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9:00―12:00,13:30―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2层21201室(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8-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00,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9-2、磋商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00;
9-3、磋商地点: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傅武英
联系方式(电话):029-82309136或82309139转8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69622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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