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曹州路(黄河路—潍河路)综合改造工程(绿化部分)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7第7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曹州路(黄河路—潍河路)综合改造工程(绿化部分)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曹州路(黄河路—潍河路)综合改造工程(绿化部分)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东城曹州路;
工程规模:绿化土方、苗木种植、绿地服务设施、交通信号等其他配套设施
计划投资:施工:950万元,监理:26万元
计划工期:约6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7000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绿化土方、苗木种植、绿地服务设施、交通信号等其他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绿化土方、苗木种植、绿地服务设施、交通信号等其他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园林相关专业,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换。
3.1.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 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辽河路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18005469853 电 话:0546-7762535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77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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