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示范区沿江风光带第一~三标景观、(K0+000-K9+400)道路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湘潭九华示范区沿江风光带第一~三标景观、(K0+000-K9+400)道路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G-ZB-20171776 项目编号:XTJS201700586 1、招标条件 湘潭九华示范区沿江风光带第一~三标景观、(K0+000-K9+400)道路景观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潭发改九华【2009】2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潭九华示范区沿江风光带第一~三标景观、(K0+000-K9+400)道路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九华示范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滨江路至湘江河岸线常水位标高之间区域,桩号K0+000-K9+400,包括绿化工程、观江平台、园路及铺装、水利二级步道、公厕、给排水、土石方工程、厕所、设备用房、台阶、廊架、钢结构平台、背景广播、架空栈道、停车位等。工程总造价约18888万元。 2.4 招标范围:前款所述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7 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 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湘潭地区最多已同时担任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湘潭地区已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1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2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时00分, 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开区宝马路1号九华大厦 联 系 人:戴瑜 电 话:0731-5826978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9楼9209室(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陈明 电 话:1897529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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