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051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县县城城区15条主干道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长沙县县城城区15条主干道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县城15条市政道路的日常保养性维护;破损沥青路面、砼路面、人行道板、路缘石等设施修补;下水道积淤的清淘、疏浚及日常维护。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1000日历天,包括从施工准备开始经施工阶段到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止的监理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2.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完成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监理合同金额为监理费5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施工项目业绩。 2.4人员资格要求 2.4.1总监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近两年内(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担任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监理合同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监理负责人(合同中应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则必须提出合同原件的同时提供业主单位的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具有高级职称。 2.5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3名现场监理员(二名市政专业监理、一名水电专业监理),监理员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均需提供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6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账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2.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注: ①长沙县内与县外监理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长沙县外监理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中标后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地点:长沙县建设局、建管站企业科(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区望仙路73号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31-84014036)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于2011 年7月28日至 2011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 (2)不留联系电话。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31-84872332 6.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人:江小姐电话:0731-84015813 电话:0731-82792720 传真:0731-84017596 日 期:2011年7月28日 |
报名期限: | 2011/7/28至 20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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