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44030720170907
招标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440307201709070002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11-01 09:00 至 2017-11-2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11-1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11-1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廖耿强
办公电话:289104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邓首芳
办公电话:8956962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7201709070002001
标段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建设工程等
计划总投资:35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12-01 至 2018-03-1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且最低资质等级为甲级;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有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