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国道244南郑段一级公路(龙岗大道)建设工程第六投资段(石鼓路至省道211)城市道路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郑县发展和改革局(陕发改基础[2016]1451号、南发改政审[2017]3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南郑县石鼓路至省道211,建设道路全长3.769KM,道路宽33米,双向六车道,新建中桥27m/1座,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管涵、绿化、预埋及桥梁工程;水稳层及以上结构层、安防工程均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监理设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6日00:00时至2017年11月11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3、监理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本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信用手册(汉中市外企业须提供无在建证明)、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相关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各界导报》、《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南郑县政府信息网》。 招标人:汉中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39163877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6-2186091
汉中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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