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S244新邵县太芝庙至雀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6 湖南省S244新邵县太芝庙至雀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S244新邵县太芝庙至雀塘公路 已列入湖南省“十三五”干线公路规划建设,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基础(2017)4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邵县畅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定额投入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省S244新邵县太芝庙至雀塘公路工程(全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总长约为23.867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起于新邵县太芝庙镇炉桥湾(原X029K45+447),经太芝庙镇、潭府乡、陈家坊镇,止于雀塘镇(原X029K12+342)与规划省道S334相交处;项目概算总投资29431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施工准备期1个月,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49个月。 本项目设1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负责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近五年有独立完成过二项2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项目不接受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暂停公路工程监施工理投标资格单位在处罚期内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2.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2.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 2017年11月6日至 2017 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现场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交通运输局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邵县畅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邵县大坪蔡锷路 邮 编:4229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8742223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 邮 编:422000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3975109815 传 真:0739-5623232 电 子 邮 箱:49398004@qq.com
2017年11月6日
附件A资格审查要求(资质、业绩、人员、诉讼与履约表) B评标办法 附件A-1 资格条件 项 目要 求备 注 资 质 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附件A-2 业 绩 项 目要 求备 注 业 绩 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二项20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附件A-3 人 员
序 号监理岗位资 格 要 求数 量备 注 1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监理负责人。1 其他监理人员在签订合同书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
附件A-4 诉讼和履约 项 目要 求备 注 诉讼和履约1、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附件B:评标办法 湖南省S244新邵县太芝庙至雀塘公路工程(全合同段)施工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需要);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诉讼与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有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 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40分) 序号评审项目分 值具体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 (或监理方案) 和措施25分①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可行性,好计5分,较好计4分,一般计3分; ②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可行性,好计5分,较好计4分,一般计3分; ③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可行性,好计5分,较好计4分,一般计3分; ④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方法和措施可行性,好计5分,较好计4分,一般计3分; ⑤合同管理方法和措施可行性,好计5分,较好计4分,一般计3分; 2对本工程重点 难点分析10分对本工程重点把握准确,对工程难点分析正确,采取的措施有力可行计8.9~10分,较好计7.4~8.8分;一般计6.0~7.3分。 3对本项目 的建议5分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好,适合我省建设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计4.4~5.0分;较好计3.7~4.3分;一般计3.0~3.6分。 4合计40分
6.3 商务评审(50分) 序号评审项目分 值具体评分标准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25分①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的计20分; ②机构设置合理计5分,基本合理计3分。 2监理业绩与信誉25分①达到招标文件对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的计10分; ②达到招标文件对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要求,且近五年中投标人所监理项目未曾出现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计9分; ③信用评价6分,详见以下附表。信用评价得分附表 年度 信用等级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 AA321 A1.510.5
3合计50分
注:在湖南省有信用评价的,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公示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准;未在湖南省进行信用评价的,以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每年公示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准。 6.4财务评审(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原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3D,则E=1.5;若D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依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友情链接 --指导单位-- 中央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交易平台-- 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网湖南省工业项目和住建项目电子交易平台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国家部委--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和运输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行业链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和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主办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mail:hunanbidding@chinabidding.com.cn联系电话:0731-89990940 传真:0731-89990939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路8号(410004) 网站访问量:348554 Copyrigh @ 2002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rights reserved湖南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省内唯一指定网络媒介 技术支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