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道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迎宾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南苑街道口袋公园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监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计划要求,决定对人民大道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迎宾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南苑街道口袋公园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监理开展实施,现该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人民大道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迎宾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南苑街道口袋公园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监理
2、工程概算和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费概算14万元,工期60日历天另加保修期,人民大道景观提升项目、迎宾路景观提升项目、南苑街道口袋公园项目涉及的房屋拆除工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范围内
4、报名资格要求
经余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总监要求:建筑专业国家级。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建筑专业国家级总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总监如存在一个二等及以下工程加锁的,须提交经工程所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工程类别情况书面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4)、项目承包报名书原件
6、投标单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财政专项资金,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帐户:79718100364755。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账户后,凭银行回单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408室开取收据。已缴纳区内企业年度一次性保证金的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及余公资〔2014〕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7、投标纪律条款:报名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参加开标,如一次不参加开标,将取消其在南苑街道所有项目一年内的投标报名资格,投标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标的(包含已缴纳区内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日期两个工作日前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并书面说明理由,否则仍取消投标单位在南苑街道所有项目一年内的投标资格。
8、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8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双休日除外)
9、报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408室
联系人:屈小丽 联系电话:0571-89283711
10、招标代理公司: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骏雄 联系电话:0571-863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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