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东片区B1-4#地块及配套绿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395(发布时间:2017-1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东片区B1-4#地块及配套绿地工程(监理)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宁波市东部新城内)。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5389平方米,其中B1-4#地块20123平方米,配套绿地5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587平方米,其中地上约48295平方米,地下室约16292平方米。 总投资:56550万元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56244.6万元 。 工程类别及等级:相应专业二类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合格,并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40日历天)。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原因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宁波市鄞州区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2014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 ,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 月 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 7.2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莘苑路899号 联 系 人:陈海珍 电 话:0574-87867795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903室 联 系 人:孙伟达/毛宇兰/王斌娜 电 话:0574-87127975 传 真:0574-8712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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