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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16396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福安路(芦塘路-督正路)、督正路(福安路-坪头南路)、坪头南路(浏北路-督正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福安路(芦塘路-督正路)、督正路(福安路-坪头南路)、坪头南路(浏北路-督正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1.招标条件
福安路(芦塘路-督正路)、督正路(福安路-坪头南路)、坪头南路(浏北路-督正路)道路工程,已经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高新计【2017】9号、10号、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安路(芦塘路-督正路)、督正路(福安路-坪头南路)、坪头南路(浏北路-督正路)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
2.3 建设规模:福安路(芦塘路-督正路)道路全长320米,路幅宽26米;督正路(福安路-坪头南路)道路全长600米,路幅宽42米;坪头南路(浏北路-督正路)道路全长330米,路幅宽28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道路路基、路面,雨、污水管道,综合管线,人行道,绿化,路灯和交通工程等。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48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开始经施工阶段(9个月)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不另行记取费用)。
2.5  监理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43.2万元。延期监理费按合同等比例支付(合同价/合同工期*延期工期,延期要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才能有效,工程停工期间,项目未报建备案的,不补偿费用)。
2.6  监理服务费结算方式: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详见施工监理合同。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在建)项目,或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有1个或2个项目作为总监的必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在建)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有在监(在建)项目。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监(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其他有效途径查验结果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监(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13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须准时出席开标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有1人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https://csggzy.gov.cn/)、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uyang.gov.cn/ggzyjy)、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liuyang.gov.cn/)及《浏阳日报》发布上。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360136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因本项目采用2017年招标文件最新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
11.联系方式
名    称: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高新区永阳路1号
联 系 人:成小姐
联系电话:0731-83208889

报名期限: 2017-11-22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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