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宁塞川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三、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吴财发【2017】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吴起县山水林田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三、四标段进行二次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三标段:坡改梯及配套工程(灌溉工程),梁伙场村、徐台则韩伙场、杨园沟伙场台、卧狼沟肖家沟。刘家湾、王新庄、双湾涧沙湾。 六标段:林草地改良,长城片区4.85万亩;封禁12万亩;周湾水库、长城水库岸坡生态林建设63.3公里,水源涵养林0.39万亩,湿地恢复1400亩。 监理标段: 三标段:施工三标段建设期施工监理。 四标段:施工六标段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5日(节假日不休),9:00至12:00, 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招标代理二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监理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4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起县山水林田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延安市吴起县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991792277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 联系人:郝梁伟 电 话:0911-8067626 1399212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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