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月湖景观雕塑置石工程EPC总承包 监理询价公告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取询价方式对浠水县月湖景观雕塑置石工程EPC总承包监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月湖景观雕塑置石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二、项目编号:XSCG20171128001 三、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不超过施工中标价的1% (含1%); 四、监理服务期:与EPC总承包同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服务目标: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 7、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单位;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9、施工期间供应商拟派的专职监理人员除国家节假日外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10、具有监理过公园相关类似业绩;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 11 月 28 日至2017年 11 月 30 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粘贴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 (2)投标人严禁借他人资质投标,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负责实施该项目责任人。 (3)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4)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后中标单位应提交该项目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同步交采购单位);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7年 12 月 4 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带好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报价(投标单位不做标书,由采购单位现场发报价表,现场填写报价,投标单位逾期概不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 2017年 12 月 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询价成交原则: 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单位,取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最低价格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227360537 采购监管单位: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4267165 2017年 11 月28 日 雕塑置石监理询价公告(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