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维修、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核、绿化养护及道路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受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对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维修、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核、绿化养护及道路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BTJYCGZB2017196(BZFW-[2017]150))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BTJYCGZB2017196(BZFW-[2017]150) 2、项目名称: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维修、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核、绿化养护及道路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3、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分包 编号分包名称分包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备注 BZFW-[2017]150/01工程维修包括土建、房屋、电力的维修定点单位无 BZFW-[2017]150/02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定点单位无 BZFW-[2017]150/03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定点单位无 BZFW-[2017]150/04工程造价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定点单位无 BZFW-[2017]150/05绿化养护及道路维修绿化养护及道路维修定点单位无 预算合计:无最高限价: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4.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4.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工程维修: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外省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本企业的经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1人。 工程设计: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外省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外省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工程造价审核: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的单位,外省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绿化养护及道路维修: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定点单位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9日,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购买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7、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500.00元/包,采购代理机构只出据招标文件文本费发票。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11月30日10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9曰20时00分。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曰11时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曰11时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开标厅 11、公告期限: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9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光明路 联系人姓名:朱洪波 联系电话:0991-2890780、15099680567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杨丹、刘薇薇 联系电话:0991-885244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