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景观、水利工程监理
信息编号: 2824628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河北
工程名称:

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景观、水利工程监理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工程编码 130534170055-001  所属地区 清河县  
工程名称 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景观、水利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河北省清河县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招标代理单位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网上下载  
联系人 刘玉龙  联系方式 1573199768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12-06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12-10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7-12-06 08:3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7-12-10 17:30:00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景观、水利工程监理(本项目距为PPP项目)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投资招[20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清河县
2.2建设规模:景观工程范围为三羊西街(三羊西街桥向北侧延伸二百米)至乌江大街段河道两岸。水利工程范围为乌江大街至三羊西街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最高限价: 施工监理服务费采用费率报价,不得超过工程施工合同最终实际结算金额的1%。
2.5 监理周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投标人能够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联合体牵头人须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牵头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
3.5外省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26日9:30  ,地点为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8602235719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关祥、刘玉龙     联系电话: 18031121066、15731997685                          

2017年 12月 5日  

报名期限: 2017-12-6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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