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108F0JL201700032】 永丰屯村区域环境整体提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费(监理)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丰屯村区域环境整体提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费(监理)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预算科 以 海采(2017)8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体建设用地约58万平方米,其中社区公园建设用地约87500平方米,包括本村景观用地68000平方米,及相邻海融达公司所属景观用地,其面积约为19500平方米。永丰屯村共约560户,本次改造范围涉及144户,拆除面积约17716.5平方米,其中含台阶、楼梯约377平方米。沿街立面改造长度约4950m。整改后车行路面积约23190平方米,新增人行道面积约12820平方米,新增街边绿化面积约10450平方米。 概算投资额 134.2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内容为永丰屯村区域环境整体提升工程,涉及工程内容包括:改造街区-拆除工程,街区翻新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和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改造街区-硬质铺装,停车场,垃圾站,路灯工程,电缆井,弱电土方工程和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灌溉和景观照明等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6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三年(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完成过已竣工的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12-7 9:00:00 至 2017-12-11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12-15 9:00:00 至 2017-12-19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12-25 9:3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69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黄国和 电 话: 82403945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4层403 邮 编: 联 系 人: 徐金姝 电 话: 13341068441 传 真: 电子邮件: | | 2017 年 12 月 0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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