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岭路、新塘路和杉木路等7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7-12-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岭路、新塘路和杉木路等7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益高经核以[201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岭路、新塘路和杉木路等7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益阳市高新区 2.3工程规模:3.5公里道路新建工程(兰岭路(花亭路-新园路、龙塘路-如舟路、杉木路-雪花湾路)、新塘路(欧家冲路-鱼形山路)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交通设施、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4.2公里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杉木路(迎春路-鱼形山路)、新塘路(高新大道-欧家冲路)、迎春路(龙塘路-新塘路)、新云路(欧家冲路-兰岭路)、月塘路(园山路-杉木路)提质改造工程),含路面提质改造,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约11041万元,工程监理预算金额约100.55万元。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6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2.7监理服务范围:兰岭路、新塘路和杉木路等7条道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所有专业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即最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道桥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严禁挂靠;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6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省外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3.8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其中上限值:100.55万元。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2月9日起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 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7-4261828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7-62049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巢女士 刘志明(招标师) 电 话:15080700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