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2950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耀北路(永宁大道-创业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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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开函【2016】31号、增开函【 一、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耀北路(永宁大道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新耀北路(永宁大道-创业大道)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创业大道,沿线依次与创盈路、创优路相交,跨雅瑶河干流,终点处北接永宁大道。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7065.15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五、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30%由增城开发区财政统筹,其余 六、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xml:namespace> 3、监理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124.82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注: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 3、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地 址: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xml:namespace>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耀北路(永宁大道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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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12/20至 2017/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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