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2992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南岗河(北二环至开创大道段)景观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名称:南岗河(北二环至开创大道段)景观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二、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5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河(北二环至开创大道段)。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投资总额4191万元,其中建安费3336万元,其他费用486万元,预备费用369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整治段长约1.8公里。其中,河道清淤长1.517公里,共约7.61万立方米;岸坡防护工程长约350米;岸坡绿化、湿地绿化、景观照明约4.72万平方米及两座桥梁整饰,面积约300平方米。本工程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 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3、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2月15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2月21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注:1、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华酒店4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rcpu.cwun.org/)公布的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并盖法人公章。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6、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工程验收材料的验收时间为准。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性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企业信息库(网址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公布的监理-水利诚信排名为准。评标时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应当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凡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没有诚信评价总分的企业,诚信评价总分按40分计算。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28068153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十四、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民营经济报及其它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7/12/14至 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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