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LXZC-X-201712 号
公司高邮市丹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要采购如下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9日。 报价请于2017年12月20日14:30前密封盖章送至扬州景泰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通湖路100号院内西楼),逾期将不予接收。3、 请将包括“工作周期”、“总价”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4、代理机构: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21928899;5、采购单位:樊先生 联系电话:15150860096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元项目序号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总价(费率)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 (1)S611高邮段节点景观绿化项目施工监理 1 项目建设全过程
合计¥: 大写: 报价要求 1、上述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各项目具体资质资格条件如下:项目(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后)至少承担过类似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项目(1)招标控制价上限为1.50%(费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建安费按1900万考虑,最终结算根据经审计后的建安费计算。 3、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否则当废单处理。 5、本次询价合同工作内容应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项目管理方的要求完成工作。 7、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等,则资质等级高的优先。供应商应当向项目管理方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完成后退回,若供应商未按项目管理方的要求完成工作,项目管理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8、项目(1):项目支付比例为7:2:1,施工期支付额为当期监理服务费(当期完成的计费额×费率系数)的70%,工程全线(合同范围)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时支付监理服务费的20%,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审计后监理服务费的余额。 备注项目(1)报价中含:监理服务-税金等费用。
|